涪陵法院5个工作日为一民营企业执行到位196万余元
作者:米志富 李红 发布时间:2020-10-10 14: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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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涪陵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建设合同纠纷案,为一民营企业执行到位196万余元,该案从立案到全部执行兑现仅5个工作日,有效保障民营企业权益,充分用司法手段助力民营企业发展。厦门某钢构公司因某建筑公司拖欠其工程款,将某建筑公司诉至涪陵法院,该案经历一审、二审历时一年,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作出终审判决,某建筑公司向该钢构公司支付工程款107万余元及违约金,同时支付质保金73万余元。因建筑公司未主动履行,该钢构公司于2020年9月向涪陵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收到该执行案件后,执行干警了解到该钢构公司系民营企业,巨大的诉讼成本对其生产经营产生了较大影响,故立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询,查明后迅速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200多万元,同时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未在本地,执行干警灵活变通执行方法,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双方、组织协商、及时兑现。因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已被足额冻结,故被执行人表示配合执行、愿意履行。在确保申请执行人权益能充分得到保障的前提下,为了不对被执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涪陵法院未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强制扣划银行存款等措施,被执行人在几日内自行将案款196万余元及时支付至涪陵法院账户。至此,申请执行人在完工4年、诉讼1年后于申请执行的第5个工作日案款得到全额兑现,及时缓解企业困境。该案不仅“短时、大额”执行到位,还将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理念予以实践,体现了涪陵法院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和持续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出的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