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推进,南岸法院注重将教育整顿工作落实到切实推进日常审判工作中去。日前,通过两件民事案件的审理,着眼审判为地方区域经济服务的司法理念,没有机械司法,而是打破部门间独自办案、就案办案、各自为政的常规,巧妙地将民一庭及长生桥法庭的两个案件协调办理,经各方努力,最后将两个案件成功调解结案,获得了当事人双方共同的认可与高度评价,并向我院两赠送两面锦旗,盛赞“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法治护航,心系民企”。
该两起纠纷的当事人相同,分别在我院两个审判庭提起诉讼,原告系有着悠久历史且在国内同行业领域中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国有企业,被告为我市同行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重点私营企业,现正在筹备企业上市。承办法官许桂永、常凌了解到双方的要求虽存在较大差距但不拒绝和解的讯息后,随即建议双方尽量以和解方式了结纠纷。然而,双方在自行磋商和解方案过程中,因受限于国有企业的管理要求和决策模式、对诸多法律问题把握不够精准到位以及双方需求差距较大等因素,历时两个月之久,双方都未达成一致意见。面对此种情况,两起案件的承办法官打破“部门之间、法官之间独自办案”的障碍,实行部门联动办案、分工协作、集中调解。一名法官着力解决具体方案细节的落实问题,另一名法官着力解决双方协商中出现的各种法律问题,两名法官通过电话、微信群、面谈等多种方式积极与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进行沟通、协调,耐心释法普法,不断优化调解方案,最终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结合双方意愿,在较短时间内拟定出了双方均认可的调解方案,且在签订调解协议当日由私营企业向国有企业即时支付货款一百二十万元。至此,涉及千万金额的争议得到圆满解决,国有企业的债权得到了保障,也为私营企业上市排除了诉讼上的障碍,法院的办案效率和为民服务的态度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赞扬。
此次我院两部门联动办案,正是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的举措,围绕人民群众满意的中心点,凝聚合力加大调解力度,发挥了1+1>2的工作效果。不仅成功突破障碍,化解本案纠纷,还为多家企业后续合作奠定良好基础,在个案的处理中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化。
今后,我院将始终如一将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教育整顿成效的重要标准,坚持用实际行动诠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执法,积极服务,尽力满足企业所需、群众所盼,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营商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企业家创新创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