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利用被执行人回乡良机,与辖区忠县人民法院开展联动执行行动,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全部债务。
当场兑现全部案款
案情回顾
据悉,申请执行人黄某与被执行人余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重庆仲裁委员会裁决,被执行人余某需向申请执行人黄某支付劳务承包费及利息17万余元以及案件仲裁费1.3万余元。裁决后,被执行人余某未主动履行,申请执行人黄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承办法官多次联系余某,余某均以在外地打工搪塞,多次走访均未发现余某下落。承办法官还多次向余某户籍地邮寄法律文书,责令其到庭主动履行债务,但法律文书均被悉数“退回”,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案件执行
近日,承办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黄某提供的线索,称被执行人余某端午节前回了家。得到消息后,重庆二中法院迅速出击,通过执行指挥平台远程指挥,并与忠县法院开展联合执行行动,将被执行人余某传唤至忠县法院。
面对执行法官的多番释法明理,余某当场服软。经多方筹措资金,余某现场向申请执行人黄某转账支付了全部欠款。黄某在收到执行案款后,对法院的执行效率赞叹与感激。
到此,该案在两级法院联动执行下得以成功执结,充分显现了执行联动机制的优势,提升了执行效率,并对拒执人员形成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