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合川法院执行干警经过耐心沟通协调,促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的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合川某公司因肖某拖欠房屋租金经多次催收无果,遂向合川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生效后,肖某仍未履行法律义务,该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合川法院向肖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告知其立即付清租金并自行腾退房屋。鉴于履行期限届满,合川法院执行干警前往涉案房屋进行强制执行。
执行现场,被执行人肖某情绪激动,称自身有疾病,无收入来源,暂无能力履行义务,若搬出房屋将无居住场所。执行干警指出了肖某拒不履行执行义务的错误行为,建议肖某积极筹钱支付案款,并劝导双方换位思考,妥善解决纠纷。申请执行人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困难情况,同意给予宽限。同时,被执行人肖某承诺将在三个月内付清所有拖欠租金,否则自行腾退房屋。至此,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