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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政法先进典型---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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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天  发布时间:2021-06-28 10:03:49 打印 字号: | |



干警简介:王敏,1968.07出生,中共党员,现任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审判员,2019年1月,被大足区委、区政府授予个人三等功;2019年11月,王敏家庭被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妇联通报表扬为重庆“最美家庭”




主要事迹:

王敏同志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已有二十余年,从书记员做起,到今天的老资历法官,她时刻不忘自身肩负的重任,始终把为群众执法,对群众负责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不断总结审判经验,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

3年来,王敏同志主办审结各种类型的民事案件745件,审结破产清算案件3件,协助其他同志办理破产案件10余件,承办的破产案件,不仅疑难,历史遗留问题也较多,依法办案的同时,王敏同志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向众多债权人做安抚工作。

如重庆振雄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件,该案件各种关系复杂、债权受偿率很低、众多债权人对破产清算及政府存在严重抵触情绪,初期,一些债权人信访不断,在审理该破产案件的过程中,向债权人作了大量的解释工作,最终该案件顺利审结,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

如原告周某某等与被告重庆雅塑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28件系列案件,原告要求被告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而被告已进入破产清算阶段,经审理后,确认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均属于以房抵债,依法确认不应履行合同并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时,王敏同志对原告进行明法释理,原告明确表示虽自己与法官意见相左,但对法官工作态度予以肯定,避免了群体性社会矛盾的产生。

王敏同志作为一名基层法官时刻牢记公正廉洁、司法为民的宗旨,司法作风扎实干练,清正廉洁,对待群众热心耐心,实干奉献,自觉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法官行为规范,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用实际行动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和法官的荣誉。

 


 
来源: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