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2日,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印有鲜红镰刀锤子的“入党志愿书”神圣的摆在我面前。那日夜晚的灯光显得格外通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我一笔一字的写下:“我自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
2021年这是我入党的第11年,我从一名大学生成长为一名人民法官,如果说学生时代的入党是思想上的自觉,那么在为人民服务的司法岗位上,则是达到了真正地行动自觉。
我清楚地记得刚做法官时,有一个案件使我我凝思良久。她是一名清洁工人,在某民办医院做保洁,勤劳本分、工作认真。但医院经营不善倒闭了,她求要工资不得,来法院寻求帮助。因是劳务纠纷,举证责任都在她这一方,开庭时医院更是无人应诉,消极应对。没有书面劳务合同、工资现金结算,她无法证明每月的工资金额。我相信她的陈述是事实,但是按照已有证据,她败诉的风险很大。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每天疲于应对各类案件、各色当事人,这样的案子,就按照已有证据下一纸判决,没有任何法律上的障碍。只是这样的判决对她来说太不贴切。于是,我找到了一个类案,通过指导当事人举证,类案里的原告成为证人,通过同工同酬、类案类判,她打赢了这个官司。
有一个声音一直不断在拷问我,我们作为法官,我们权力是哪儿来的?为谁、怎么去用这个权力?内心也有一个声音沉甸甸地告诉我,我们的审判权是人民赋予的,而人民赋予的这个权力,是用来维护人民利益的。我们是公正的最后守护者,所谓公正,不是简单机械的法律适用,而是有血有肉的人间烟火。
5月的重庆,知了开始叫了。站在时间和空间的交汇处,历史如这普照万物的阳光,扑面而来。作为一名80后、作为一名共产党人,我们是骄傲的,也是奋斗着的。我们何其有幸,能成为改革开放的收益者、第一个百年目标的见证者、第二个百年目标里的法治建设者。耳边,大学入党时的激昂回荡:“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