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在法庭工作,我基本上是以向当事人提供司法服务的形式坐堂办案,而近期到广东省河源监狱开庭,我经历了作为一名提供司法服务者,同时也是被服务者的别样的体验。
2021年5月26日早上8点半,我和同事开启了这趟行程。辗转高铁、飞机、城际列车,到达广东省河源市已是晚上10点。次日一早,我们向监狱递交材料准备进入监狱开庭,却得知因为广州突发疫情、监狱内部管理等原因,按照正常流程我们最早只能在当日下午才能会见服刑人员。这样一来,我们这次办案的行程就会延误一天。河源监狱在得知情况后,在充分审核我们的会见材料后,特事快办,准许我们尽快会见并开庭,特别是狱政科一名干警,耽误了午餐并牺牲了中午的休息时间,全程陪同我们会见询问服刑人员和开庭审理。这使得我们能够快速顺利的办好案件及时返程。作为服务对象,我体验到的是制度框架之下的热心与便捷。
这次在监狱开庭是一起离婚案件,当时被告未能答辩、原告在深圳,我们选择到监狱开庭审理,方便了当事人更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经查明,原、被告之子长期随被告的父母在福建生活并就读当地小学,原、被告及孩子、被告的父母都愿意孩子继续在福建生活,被告父母的条件也适合孩子生活,且原告因在外务工也不适合直接抚养孩子。我们当庭通过视频连线被告的父母核实情况,在合法的前提下,充分征求当事人的真实意见,以解决未成年人的抚养问题。
该案最终判决原、被告离婚,并判决双方之子的抚养权归虽在羁押且抚养条件更适宜的被告。该案最关键的未成年人的抚养问题得到了在法律框架下最妥善的解决,各方都很满意。作为司法服务提供者,我也感到很欣慰。我想,在今后的工作中,也要换位思考,以司法为民的初心提供好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