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巫溪法院执行局干警接申请执行人举报,来回奔波1000公里,成功传唤被执行人谢某,顺利执行完毕长达七年的三起金融纠纷案。
案情回顾
2014年1月,谢某、胡某夫妻二人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巫溪县支行借款5万元,约定还款期限为一年,且和何某等五人组成联保小组,另向该行借了两笔贷款,贷款到期后,谢某等七人均未能如期还款,该行遂起诉至巫溪法院,经巫溪法院依法判决后,谢某等七人仍拒不履行。
2017年10月,该行向巫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通过网络查控和传统调查,未查找到被执行人足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三案均以终结本次执行的形式结案。
执行过程
2021年1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巫溪县支行申请恢复执行。
执行期间,同案被执行人何某等人提供线索称谢某在重庆渝北区,且经营有店铺,并向执行干警提供了详细的地址。巫溪法院执行局迅速联系渝北法院,请求协助抓捕被执行人谢某,渝北法院执行局立即派干警,将被执行人谢某控制,并就谢某躲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与此同时,巫溪法院执行干警立即驱车赶赴渝北法院,当晚八点,终于抵达目的地,在进行交接并感谢后,执行法官告知谢某,因其躲避执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拟对其采取拘留措施,谢某终于清醒的意识到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性,自知此次再也无法规避执行,不再存有侥幸心理,积极筹措资金。
在执行人员返程即将进入高速的入口时,谢某终将三案案款全部筹措到位,此时已是晚上十点。三案虽已全部执行完毕,但我们的执行干警仍然在路上,这仅仅是执行路上的冰山一角,却是真真切切的体现出了法院干警为群众办实事的态度、责任与担当。
巫溪法院告诫所有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巫溪法院执行“110”将24小时在线,全天候受理举报线索,严厉打击被执行人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的行为,全力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