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捍卫司法权威。7月16日深夜,渝北区法院依法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任某某予以司法拘留15日。
申请人阳某某与任某某在2018年1月20日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约定由任某某支付阳某某人民币400万元,还一并对支付期限等进行了约定。协议书签订后,任某某先后支付阳某某共计43万元,此后便再未支付。2019年3月8日,原告阳某某向渝北区法院起诉被告任某某,请求判令被告支付357万元及利息。渝北区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任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阳某某人民币357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并承担诉讼费。任某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市一中法院提起上诉,市一中法院驳回了任某某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因任某某未按生效判决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申请人阳某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联系,但被执行人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通过总对总查控和传统“四查”等方式积极寻找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线索,仍未查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为敦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渝北区法院通过手机短信向被执行人发出传票,要求其及时到法院接受询问。
7月16日,被执行人在法院强有力的执行威慑下,主动来院接受询问,但仍拒绝履行,也拒绝和申请人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故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15日。入伏以来,重庆天气非常炎热,疫情期间拘留程序复杂,执行法官与两位法警一直忙到次日凌晨0点6分,才成功将被执行人送入拘留所。
当执行法官乘着月色返程时才想起,昨天是他女儿的6岁生日,可惜不能一同分享生日的喜悦了。不过回家后却发现女儿在睡前为爸爸留了一块蛋糕,顿时倍感欣慰。这一天的执行,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