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本级)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重庆高院)是国家审判机关,负责辖区范围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的审理和执行,监督辖区各中、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并依照法律确定的职责范围,指导全市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工作。
对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和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二)机构设置
重庆高院内设办公室、政治部(下设综合处、法官管理处、组织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教育培训处)、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审判监督庭、环境资源审判庭、执行局(下设执行管理处、执行裁决处、执行监督处、民事财产保全中心)、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总队、司法鉴定技术处、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监察室、宣传处、机关党委办公室(工会)、信息技术管理处等部门。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34,962.79万元,支出总计34,962.7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371.96万元、 增长54.8%,主要原因是新增信创项目(全市法院信创经费统一归口到高院)收入1.38亿元,支出7841.56万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34,796.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19.36万元,增长56.2%,主要原因是新增信创项目(全市法院信创经费统一归口到高院)收入1.38亿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580.48万元,占99.4%;其他收入216.07万元,占0.6%。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66.24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8,609.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61.79万元,增长27.4%,主要原因是新增信创项目支出784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2,491.33万元,占43.7%;项目支出16,118.16万元,占56.3%。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353.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10.18万元,增长4339.1%,主要原因是信创项目结转5998.4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4,580.4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427.82万 元,增长56.1%。主要原因是新增信创项目1.38亿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580.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34.24万元,增长5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692.69万元,增长73.9%。主要原因是新增信创项目1.38亿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506.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54.02万元,增长2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18.89万元,增长43.3%。主要原因是新增信创项目支出7841.56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073.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73.8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信创项目结转5998.43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26,468.48万元,占9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747.37万 元,增长49.4%,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增加导致的新增办案业务费、政府年终目标奖、中途承办全国性会议、机关大楼专项维修、司法救助等。
(2)教育支出23.53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一致。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66.40万元,占3.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6.69万元,下降10.6%,主要原因是清算收回社保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470.47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一致。
(5)住房保障支出477.81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8万元,下降0.4%,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491.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596.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3.95万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响应中央和市政府“过紧日子”号召,以及社保缴纳降低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对家庭和个人补助等。公用经费1,894.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4.61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响应中央和市政府“过紧日子”号召,厉行节约,降低一般性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三公”经费、被装制服购置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06.6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5.61万元,下降45.9%,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2.12万 元,下降45.4%,主要原因是响应中央和市政府“过紧日子”号召,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1.45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5.55万元,下降98.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7.45万元,下降98.4%,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实际无出国(境)费用,1.45万元系2019年出国(境)费用尾款在2020年报销列支。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8.2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无购车计划安排。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92.6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油料、维修保养、保险、通行费、驾驶员安全奖励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72万元,下降5.7%,主要原因是响应中央和市政府“过紧日子”号召,厉行节约,采取“打组合”方式用车。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85万元,增长10.2%,主要原因是2020年案件数量增加导致的刚性用车成本增长。
公务接待费12.56万元,主要用于因公接待上级或兄弟单位来访客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34万元,下降84.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32万元,下降25.6%,主要原因是响应中央和市政府“过紧日子”号召,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 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1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0 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0辆;国内公务接待67批次870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 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44.3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8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94.5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燃气费、物业管理费、行政出差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机关大楼设施设备维保等。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4.61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响应中央和市政府“过紧日子”号召,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2.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35万元,下降69.5%,主要原因 是响应中央和市政府“过紧日子”号召,厉行节约,多采用视频会议方式以降低成本。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182.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61万元,增长31.5%,主要原因 是党员远程教育费用在该科目列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2辆、主要 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 勤用车4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 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42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重庆高院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项,涉及资金22757.9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对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保质保量的完成。
(二)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
主管部门 | 164-市高法院 | 财政处室 | 001011-行政政法处※蔡春超联系 | 自评分 | 96.96 | ||||||||||||
联系人 | 胡沁鑫 | 联系电话 | 67673463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19,996.49 | 19,996.49 | 13,922.17 | 69.62 | 10 | 6.96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1、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加强未成年司法保护,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全面建设一站式多元化纠纷和诉讼服务体系;3、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强化重点领域法治保障,有效防范化解公共安全风险;4、金意图提升司法程序与质量、缩短解决纠纷的耗时,促进我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5、加强技术创新,为平安建设提供科学支撑;6、加强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建设。 | 1、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加强未成年司法保护,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全面建设一站式多元化纠纷和诉讼服务体系;3、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强化重点领域法治保障,有效防范化解公共安全风险;4、金意图提升司法程序与质量、缩短解决纠纷的耗时,促进我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5、加强技术创新,为平安建设提供科学支撑;6、加强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建设。 | 保障了全年单位基本运行的各项支出,保障了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严厉打击了各类犯罪,强化了重点领取的法治保障。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 | 指标 | 年初 | 调整 | 全年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 | |||||||
执行案件结收比 | % | ≥ | 90 | 90 | 91 | 100 | 10 | 10 | 核心指标 | ||||||||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 % | ≥ | 90 | 90 | 98.6 | 100 | 30 | 30 | 核心指标 | ||||||||
法定期限内立案率 | % | ≥ | 90 | 90 | 100 | 100 | 20 | 20 | 核心指标 | ||||||||
裁判文书公开率 | % | ≥ | 90 | 90 | 93.25 | 100 | 20 | 20 | 核心指标 | ||||||||
审判流程公开率 | % | ≥ | 90 | 90 | 96.87 | 100 | 20 | 20 | 核心指标 |
一级项目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聘用制人员经费 | 项目编码 | 1920A164【2580】 | 自评总分 | 100 | |||||||||
主管部门 | 164-市高法院 | 财政处室 | 001011-行政政法处※蔡春超联系 | 联系人 | 胡沁鑫 | 联系电话 | 67673463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1,005 | 1,005 | 1,005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聘用人员合理支出,保障审判执行工作正常开展 | 保障聘用人员合理支出,保障审判执行工作正常开展 | 保障了聘用人员合理支出,保障审判执行工作正常开展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 | 指标 | 年初 | 调整 | 全年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 | ||||
阶段性任务百分比 | 百分比 | ≥ | 60 | 60 | 70 | 100 | 30 | 30 | 核心指标 | |||||
聘用书记员与员额法官最高配比 | 百分比 | ≤ | 100 | 100 | 90.37 | 100 | 30 | 30 | 核心指标 | |||||
聘用书记员专岗专用率 | 百分比 | ≥ | 90 | 90 | 100 | 100 | 40 | 40 | 核心指标 |
二级项目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信息化建设与运维费 | 项目编码 | 1920A164【2581】 | 自评总分 | 96.5 | ||||||||||
主管部门 | 164-市高法院 | 财政处室 | 001011-行政政法处※蔡春超联系 | 联系人 | 胡沁鑫 | 联系电话 | 67673463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18,260.98 | 17,360.46 | 11,286.66 | 65.01 | 10 | 6.5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保证审判流程正常运转和其他工作正常进行,审判执行数据完整保存,确保审判执行工作任务完成 | 保证审判流程正常运转和其他工作正常进行,审判执行数据完整保存,确保审判执行工作任务完成 | 保证了审判流程正常运转和其他工作正常进行,审判执行数据完整保存,确保审判执行工作任务完成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 | 指标 | 年初 | 调整 | 全年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 | |||||
电子诉讼占比 | 百分比 | ≥ | 15% | 15% | 20 | 100 | 40 | 40 | 核心指标 | ||||||
裁判文书公开率 | 百分比 | ≥ | 90% | 90% | 93.25 | 100 | 30 | 30 | 核心指标 | ||||||
电子卷宗覆盖率 | 百分比 | ≥ | 96 | 96% | 97 | 100 | 30 | 30 | 核心指标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 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 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 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7673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