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全媒体 陈维灯 12月6日,万州区人民法院发布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白皮书,自2011年12月6日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以下简称“环资庭”)以来,10年间,万州区人民法院环资庭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773件,其中民事案件401件、刑事案件1125件、行政以及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247件。
2011年12月,万州区人民法院在重庆率先成立环资庭,集中管辖位于渝东北的万州区、梁平区、开州区、云阳县、奉节县、忠县、巫山县、巫溪县、城口县的环境资源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守护三峡库区腹地的生态环境安全。10年间,万州区人民法院环资庭共审结2693件,其中民事案件366件、刑事案件1104件、行政以及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223件
万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冯纲介绍,该院环资庭在重庆率先探索建立环境保护禁止令制度。2012年3月,万州法院发出首个环境保护禁止令,开启了环境保护禁止令的司法制度创新和实践探索。2014年8月,万州法院印发《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关于三峡库区试行环境保护禁止令的意见》,对环境保护禁止令的申请主体、命令对象、适用范围、审查、执行和救济程序、为违令后果等进行规范。环境保护禁止令制度的实践探索,为环境司法领域行为保全制度的构建和完善提供了宝贵的智慧资源和实践基础。自试行环境保护禁止令制度以来,万州区人民法院环资庭共发出禁止令59份,其中民事案件1份,刑事案件11份,行政及非诉行政执行案件47份,实施效果普遍较好。
万州区人民法院还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建立生态修复性司法机制,对部分破坏环境资源的刑事案件,通过引导被告人自愿缴纳生态修复费、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方式修复生态环境。针对三峡库区特有的因水库水位周期性变化形成的消落带治理这一世界性环境难题,万州区人民法院从2016年开始在三峡库区长江沿岸500亩的消落带上规划建设“三峡库区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林”,作为恢复性司法裁判的执行场地,集中使用生态修复费种植耐水淹、耐盐碱、绿色期长、树形优美的植物中山杉。随着中山杉陆续栽种成活成林,实现了消落带湿地的生态修复,植被得到恢复和重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鸟类等生物种类和数量大幅增加,成为国内消落带植被修复与保护的示范展区。
万州区人民法院还积极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建立生态环境专家辅助制度。冯纲介绍,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具有极强的专业性特征,损害评估及其证明是诉讼最常面临的技术壁垒。万州法院在实践中探索建立“专家辅助人”制度,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法学专业人士在查明事实、损害评估、因果关系证明、修复方案制定等多方面作用,聘请北京师范大学、重庆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22名教授担任环境咨询专家和专家陪审员,以及环保、农业、林业、牧业、渔业、水利、土地等方面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为法官审判提供专业性、技术性参考。
10年以来,抽选专家陪审员组成合议庭、专家证人出庭作证、鉴定专家出庭接受质询共50余人次,召开专家咨询会6次,为审理好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强大的专业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