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两年多,再一次听见熟悉的声音。
云阳法院审判庭内,一场离婚调解正在进行。男女双方均为盲人,但表达清楚、态度坚定,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成功达成调解协议。
2018年10月16日,在家人朋友的撮合下,年轻人周某、熊某相识相恋,不久办理了结婚登记。情况特殊,因而两人对这段感情悉心守护、倍加珍惜,婚后不久便生育一子。孩子出生后,给家庭生活带来了更多考验,原本和睦的夫妻关系,在一次次猝不及防的冲击下渐渐败下阵来,两人感情也亮起红灯,一次矛盾纠纷后,女方周某决定前往四川生活,与熊某分居至今。
周某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便于1月7日一纸诉状将熊某告上法庭,请求准许离婚。承办团队接收此案后,考虑到当事人行动不变,案情较为特殊,遂第一时间电话联系两人及相关亲属,详细掌握案情,充分了解两人离婚意向。
周某、熊某组建家庭本已不易,但随着沟通的深入,承办法官意识到两人均对这段婚姻心灰意冷、去意已决,遂放弃了调和打算,组织双方围绕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商讨方案。最终,经友好协商,周某、熊某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小孩由熊某抚养,不要求周某支付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一套归熊某及孩子所有。
调解文书打印完毕,承办法官当庭向两人宣读了调解内容。经书记员引导,周某、熊某分别捺印确认,本案宣告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