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西南政法大学教授 王煜宇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对于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及社会和谐稳定的家事案件审理,人民法院既要维护公平正义,亦要致力于在裁判结果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公序良俗、倡导友善互助、弘扬文明进步的婚姻家庭伦理观念。要实现这些目的,法官们除了依法办案外,还需开展多种形式的以案普法活动,引导每一个社会细胞在法律框架下健康发展。
重庆法院与当地广播电视台合作的《法官理家事》栏目就办得不错。法官在演播室指导调解家事纠纷,情、理、法有机结合,找准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症结所在加以疏导化解,有利于家庭和谐进而社会和谐。这种通过荧屏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理念的做法值得肯定与推广,建议进一步拓宽传播渠道,充分利用新媒体新颖、快捷、吸引力强等优势,打造更多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新媒体作品普及法治家庭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