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客户端重庆9月29日电(程雅琦、侯昌令、闫洋)记者在重庆江津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商会调解护航经济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津区人民法院双福人民法庭与双福新区商会合作开展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一年多以来,调解商事纠纷案件351件,调解成功263件,调解成功率达75%,涉案金额近3500万元。
作为中国西部(重庆)科学城的重要组成部分,江津区经济主战场之一,双福新区拥有五大专业市场、六所高等院校,市场主体超过10000家,年生产总值近200亿元。2020年8月,双福人民法庭成立并随后挂牌西部(重庆)科学城江津园区法庭,管辖双福新区范围内一审民商事案件,年均收案2000余件,其中商事合同纠纷占比超过70%。
而双福新区商会作为新区经济发展的纽带,现有会员单位169家,涵盖了汽车、科技、新能源和电子等制造业,批发零售、道路运输、房地产、酒店、餐饮等商贸服务行业。
2021年3月,为进一步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在商事纠纷领域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双福人民法庭与双福新区商会签订了《合作开展多元化解商事纠纷工作备忘录》,在双福法庭设立了全市首个商会驻庭调解室——“福商调解室”,并确定“一个组织+N名调解员”,即确定双福新区商会为特邀调解组织,常态化吸纳优秀的商会会员单位的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法务工作者等担任调解员。目前,已有11人被聘任为特邀调解员。
前不久,重庆某模具厂、重庆某新材料有限公司与重庆某汽车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两案,因双方约定模具开发费根据零部件预计采购数量进行分摊,但截至2019年底,重庆某汽车有限公司仅零星采购,导致二公司模具开发投入迟迟无法收回,企业经营陷入困境,故要求其支付尚未分摊的模具开发费用共计1900余万元。双福人民法庭受理案件后,将该案委托双福新区商会开展调解。特邀调解员通过拉近距离、获取信任,释法明理、修正诉求,求同存异、谋求共赢,适时冷静、争取和解,最终两案成功调解。
《备忘录》签订后,双福人民法庭与商会建立了资源共享、矛盾预警机制,定期通报苗头性纠纷,搭建“商会调解工作交流”线上线下平台,全天候对接,抓住调解“窗口期”,根据案件性质、企业类型等,及时委托相关领域调解员开展调解。同时,双福法庭法官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通过送法进企业、进商会,精准为企业在经营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把脉。
围绕“小事找商会,大事找调解室,难事找法院”的多元解纷机制,2021年12月,双福新区商会向全体会员单位发出倡议,会员企业之间发生商事纠纷,优先选择商会进行诉前调解,充分发挥商会在会员企业间的纽带作用,让部分矛盾纠纷双方实现“握手言和”甚至“化敌为友”,进一步推动了商人自治,节约了司法资源。
江津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邹胜翔介绍,法庭与商会共建多元化解商事纠纷工作机制,既是破解企业纠纷化解耗时较长的有力探索,更是激发和弘扬企业家精神,推动商人纠纷商会解,协同参与社会治理,促进商事纠纷源头预防和治理的创新举措,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一步将继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发展不懈努力。
为进一步减少诉讼拖累及成本,及时发现和处置涉及民营经济领域的各类矛盾纠纷,江津区工商联(总商会)、区司法局、区法院共同成立了“江津区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把调解企业纠纷纳入法治轨道,如今已成为江津区非公经济解决问题的重要渠道。江津区依托“商事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平台,引导律师加入调解员队伍,下沉企业了解实情、交换意见,运用“联谊交友”的方式,化解了大量的民营企业间的矛盾纠纷,进一步丰富了矛盾纠纷化解层次,起到了为双方解纠纷、化矛盾、增共识、促合作的多赢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