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我收到了法官生涯里的第一面锦旗,作为一名入额不久的人民法官,面对锦旗上“维护正义、排忧解难”八个滚烫的大字,内心感慨颇多。我明白,它不仅代表着当事人对我在案件中付出努力的肯定、对判决结果的认可,更是对人民法院工作的信任。望着当事人成某某充满感激的眼神,接过这份沉甸甸的信任,更加坚定了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决心和信心。
原告成某某与被告刘某某(女方)于1988年办理结婚登记,并生育一子。婚后,双方偶为家庭琐事而发生争吵、打架。1998年,刘某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经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后,刘某某便外出多年,一直未归。2019年2月,成某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后其自愿撤回起诉。今年6月,成某某来到垫江法院,再次起诉要求离婚。
庭审前,我在阅卷时发现,作为刘某某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证号码缺失,经联系成某某得知,其已通过公安、检察、民政局等部门查询过刘某某的详细身份信息,但均未有结果。按照法律规定,有明确的被告是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之一,本案中,被告刘某某身份信息不明确,法院可以依法驳回原告的起诉。
当我把这个情况告知成某某时,从他的语气中,我能感受到他的失落和无助。若简单的驳回起诉,虽然案结但当事人多年的心结却未了。考虑到刘某某曾于1998年起诉离婚,刘某某也已外出多年、下落不明,成某某现也是多次起诉离婚,虽不愿看到一个家庭的分离,但当事人双方的婚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与其继续被羁绊在这段不幸福的婚姻关系中,通过判决离婚让双方都从这段感情中解脱出来,开启新的生活可能是更好的选择。我决定通过走访、电话联系双方户籍地所在的派出所、村社居委会等方式进行调查,了解到刘某某原始户籍信息,但其已外出多年,下落不明,且公安系统已查询不到刘某某户籍登记信息,于是便对刘某某进行了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诉讼文书。
庭审中,成某某原本以为会被驳回起诉,情绪一直很低落,当书记员将依职权调取的户籍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常住人口登记表、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材料交由原告成某某质证时,他很惊讶,激动的说到,“真的没想到你们为了我的案子去东奔西走,做了这么多的工作,你们辛苦了,太感谢你们了,感谢张法官,感谢垫江法院……”
一面锦旗,是一份认可,更是对我的一种鞭策。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秉持初心不改,不负人民期望,用真心和责任践行法官职责,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