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战海峰 通讯员张凤 近日,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出台《诉讼服务满意度评价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优化诉讼服务评价体系、落实评价跟踪督办效果、强化评价结果实质运用。根据细则,群众可通过诉讼服务中心评价设备等线上平台进行评价;在立案庭设联络员对各类信息进行分类处理;建立数据定期汇总、研判、上报、反馈工作流程,每半年、每年度形成情况通报向审委会汇报;满意度评价回复处理情况纳入部门、干警考核体系。
本报讯 记者战海峰 通讯员张凤 近日,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出台《诉讼服务满意度评价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优化诉讼服务评价体系、落实评价跟踪督办效果、强化评价结果实质运用。根据细则,群众可通过诉讼服务中心评价设备等线上平台进行评价;在立案庭设联络员对各类信息进行分类处理;建立数据定期汇总、研判、上报、反馈工作流程,每半年、每年度形成情况通报向审委会汇报;满意度评价回复处理情况纳入部门、干警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