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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欲孝,亲安在,真好”——一起赡养案件的回访调查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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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永川法院  发布时间:2022-12-08 18:45:59 打印 字号: | |

前不久永川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胡蓉承办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虽然已经调解结案多日,但她心里总是惦记着疫情之中求助法院的两个八旬老人。

那天,朱婆婆和老伴姚爷爷,两个八旬老人颤颤巍巍来到法院提交起诉状,他们要求久未谋面的大儿子履行探望义务,三个儿子在他们患病期间履行照料义务并承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以外的费用。因二老没做核酸,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为了避免老人家来回奔波,胡蓉便做好防护措施,主动到法院大门外了解二老诉求,并为其办理了案涉工作事项。

受理该案后,胡蓉立刻打电话给各方当事人了解其家庭状况和矛盾焦点,得知二老生育了三个儿子,均已成家立业独自生活,留二老在老家一同生活。大儿子与二老因生活琐事存在隔阂,其出省打工谋生后也少有回来看望父母,即使难得回来一次,也因感觉没有讨到父母的欢心,心里颇为难受。而小儿子也在省外工作生活,不能经常回家照顾。只有二儿子离得近一点,可以时常照顾。随着二老的年纪越来越大,他们也越来越需要子女的陪伴和照顾,故不得已来到法院寻求帮助。电话里,胡蓉给三兄弟分别拉起了家常,不仅讲清法律责任,还讲父母养育之恩,兄弟手足之情,后代示范教育之义,做到讲情理、明法理。

经过多方反复沟通商量,鉴于其中两个儿子均在外省工作的情况,大家达成共识:大儿子从当月起每三个月探望父母一次,可由大儿子本人或委托其儿子、儿媳履行该探望义务;从当月起,在二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由三个儿子轮流照顾,若未履行照顾义务,则二老请人护理所产生的护理费由未履行照顾义务的儿子承担;从当月起,二老患病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经医疗保险报销后的余款由三个儿子平均承担。对此,省外工作的两个儿子通过云上共享法庭完成了民事调解的确认手续。起诉立案二十天后,二老拿到了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他们的心里踏实了下来,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又过去二十天了,朱婆婆和姚爷爷现在过得好吗?他们的诉求得到落实了吗?调解后的家庭关系得以修复了吗?怀着这份牵挂,胡蓉拨通了二老家的电话,朱婆婆开心的告诉她,大儿子前两天还专程赶回老家,带上孙子、孙媳来看望了他们,久未见面的一家人别提有多开心啦。感谢法院及时沟通调解,修复了他们的家庭关系,他们现在说话、走路也变得更加精神了。

电话里不断传来二老爽朗的笑声,想着朱婆婆、姚爷爷一家人团圆和睦,胡蓉心中的牵挂终于落了地。“子欲孝,亲安在,真好!”胡蓉不禁想到,转而又投身于更多的案件中……


 

 
来源:永川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