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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从争吵到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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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记者 刘洋 通讯员 刘一菡  发布时间:2023-07-20 14:35:54 打印 字号: | |

“一年多了,房屋租金一分钱没有付,怎么也说不过去吧!”

“前段时间酒店行业很困难,我们希望可以按照相关政策减免租金。而且房屋长期漏水,上次下大雨,房间漏水损害了客人的财物,害得我们还要赔钱!”

 这天,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复兴人民法庭内传来一阵激烈的争吵声,原告两江公司与被告仟成公司就双方的租赁合同纠纷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仟成公司于2015年租赁了两江公司的商铺,用于经营商务酒店。2020年后,因经营陷入困境,加之房屋长期漏水,严重影响酒店正常经营。为减少损失,仟成公司又多次将商铺分租。因租金问题未能协商解决,两江公司遂将仟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及违约金。

案件受理后,法官肖俊调查了解到,原、被告与分租人之间还存在十余件关联诉讼。该系列案件如果简单一判了之,并不利于纠纷的实质化解,甚至可能引发更多的矛盾。

“肖法官,我们是小微企业,不是不想付租金,确实是经营困难。酒店的装饰装修前期投入了300余万元,我们也想减少损失,你看能不能帮我们想想办法。”仟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说出了心中的苦恼。

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尽可能盘活闲置资产,肖俊多次前往案涉酒店了解具体租赁情况。在得知部分分租人有租赁意愿后,肖俊从双方利益最大化出发,提出和解方案:“我建议你们协商可否用装修价值冲抵部分租金,以便让有租赁意愿的分租人承续租赁房屋,让原有装修价值实现财产利用最大化的同时,也能让债权人尽可能多地得到清偿。”

在肖俊的组织下,双方初步同意解除合同、用装修价值冲抵部分租金、让7家分租人承续租赁的方案。

然而,就在装修价值司法评估结果出来后,眼看马上就要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又因是否减免租金产生分歧。调解再次陷入僵局。

多年的办案经验让肖俊心里很清楚,矛盾纠纷长久不能化解对双方当事人都非常不利。于是,在对解除合同、装修价值冲抵部分租金等无争议事实固定的情况下,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指导意见,结合公平原则,果断作出判决,对部分租金酌情予以减免。

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迁成公司自行搬离租赁房屋,并履行了判决确定的付款义务。

“感谢肖法官,也对法院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努力表示感谢。”两江公司的代理人说。

“感谢法院对小微民企的支持,帮助我们减少了损失。”李某握住肖俊的手,眼神里充满了希望。


 

来源:北碚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