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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以案警示 潼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两起职务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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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锦超  发布时间:2023-05-17 17:42:44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发挥以案释法、以案警示的作用,5月9日和5月10日,潼南法院分别公开开庭审理了两起职务犯罪案件。潼南法院联合潼南区纪委监委,组织潼南区市场监管局等8家单位180余名干部职工到庭旁听。

2019年10月至2021年5月,被告人张某在担任潼南某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官方兽医期间,接受多名生猪经营户请托,利用职务便利,在未按规定进行生猪检疫的情况下,通过填写虚假申报信息、检疫记录,编造检测报告,为相应请托人开具虚假生猪检疫合格证明,致使大量来源不明生猪非法流入市场,收受请托人贿赂70余万元。

2019年7月至2021年6月,被告人徐某在担任潼南区某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官方兽医期间,接受多名生猪经营户请托,利用职务便利,开具虚假生猪检疫合格证明,致使大量来源不明生猪非法流入市场,收受请托人贿赂6万余元。

张某、徐某的上述行为涉嫌同时构成受贿罪和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庭审中,张某、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认罚、真心悔过。这两起案件将择期宣判。

通过“零距离”旁听职务犯罪庭审,旁听人员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严重后果,思想上受到了震撼和警醒,他们纷纷表示要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做政治信念坚定、遵规守纪的明白人。


 
来源:潼南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