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我刚才拿到被执行人给的这12000元了。我自己找人修复房屋还放心些。您的主意出得好,为您点赞!”近日,南岸区法院执行局干警颜剑箫接到了申请执行人傅某打来的电话,傅某的喜悦透过听筒传递给了颜剑箫。
不久前,颜剑箫接到了傅某申请执行重庆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一案。按照生效民事判决书的判决内容,被执行人重庆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应当对傅某所有的位于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街道玛瑙苑某号房屋的厨房、客厅、卫生间因漏水导致的损害进行修复。
于是,颜剑箫作为承办执行员立即联系了双方当事人,约定时间去现场查看。2023年4月14日,颜剑箫、申请执行人傅某及被执行人重庆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邓律师及两名工作人员一起到玛瑙苑某号房屋内查看漏水情况及修复部位。
由于双方当事人对漏水导致的损害面积及修复方式未达成一致意见,甚至产生严重分歧,导致双方当事人争论激烈,矛盾升级,现场剑拔弩张。
眼看双方僵持不下,气氛紧张,颜剑箫一边稳定双方情绪,一边拿出纸和笔,逐一列明双方对房屋修复方案的分歧点,引导双方寻求更合理解决方案。
“与其你们双方对修复方案争吵不休,没有定论,不如由被执行人付钱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自己找人修复,你们看怎么样?”经过对双方分歧点的分析,颜剑箫提出将本案执行标的从行为履行变为金钱给付。
“这是个好方法,我们就不用纠结修复方案了”,双方当事人仔细考虑后,同意了颜剑箫的提议。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协议内容为“被执行人重庆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前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傅某房屋修复费12000元。付完款后,本案即执行完毕。”
2023年4月21日下午,被执行人重庆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专门派工作人员去申请执行人傅某家中,给付了12000元修复费用。收到钱后,傅某立即打电话给颜剑箫表达感谢,对她的提议表示点赞。
从双方当事人产生分歧到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颜剑箫没有拘泥于生效法律文书中,僵硬不变地按照判决内容执行,而是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善于转换执行思路,从履行金额、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方面做好调解工作,最终找到合理方案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达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对同类案件处理有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