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被告人王某系重庆市南川区某学校建筑工地工人,2021年9月某日中午,被告人王某在学校教学楼教室休息,看见教学楼走廊上面有几个小女孩在跳舞,王某就前往观看。在观看过程中,王某趁小女孩跳舞不注意,采取用手去摸3名小女孩隐私部位的方式实施猥亵。案发当天被告人王某在学校教学楼工地被民警抓获归案,到案后,被告人王某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经鉴定,被告人王某作案时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裁判结果:南川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在公共场所猥亵3名未满14周岁的幼女,其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根据王某认罪认罚情况,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该案审结后,法院从全面排查校园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维修人员、建筑工地施工人员、外包食堂工作人员、水电工等)、采取错峰分区实施校园维修改造工程、严格施工单位监管责任、持续强化校园安保、加强学生防范性侵害教育等方面向教育机构主管部门发送了司法建议。
典型意义:近年来,校园性侵案件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有关部门针对频发的校园性侵案件建立了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力求从源头上将“大灰狼”挡在校门之外,但校园性侵案件仍时有发生。本案中,被告人不属于学校教职工,是校园建筑工程中施工单位聘请的建筑工人,属于临时用工群体,也是监管对象中容易被疏忽的一类群体。人民法院在依法严惩犯罪分子的同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加强建筑维修工人的监管,共同堵塞校园性侵监管漏洞,进一步筑牢了校园安全防护墙。各中小学、幼儿园每年都有大大小小的建筑施工、维修改造工程,本案警醒教育机构除加强教职工队伍的管理外,还应警惕如建筑工人、设备维修人员、外包食堂人员、维修人员等频繁出入校园的群体,切实加强临时用工群体监管,全方面杜绝侵害未成年权益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