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执行法官一把拍向脚踝:“看,蚊子,重庆居然才4月就有蚊子了!”此时是晚上9点多,他们已经在被执行人胡某居住的某小区蹲守了2个小时。“快,楼上灯亮了,就是那间,他今天不是开车回来的。”“走,上楼,看他今天还啷个‘躲猫猫’!”
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因拖欠货款,去年底,大渡口法院判决胡某向明某支付货款28272元及逾期付款损失,判决生效后胡某一直未履行。今年3月,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胡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要求其自动履行并如实报告其财产状况,胡某“已读不回”;依法传唤其到法院接受调查,胡某亦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法院。同时,法院查明胡某名下有汽车一辆,虽然未能掌握汽车的具体位置,但足以证明其有财产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来到胡某的家庭住址查找,但因其不在家未果;执行法官又前往胡某承包装修工程所在的小区,仍未发现胡某行踪。在该小区物业公司的协助下,执行法官打通了胡某的电话,再次口头传唤其到法院接受执行调查,但胡某“已读不回”,再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院。
“这种躲避执行的行为太恶劣了,是对法律权威的挑衅。”因胡某有财产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法院拟对其实施司法拘留。
“上班的时候不在家,晚上总该回家了吧。”4月8日,天刚擦黑,执行法官与法警队员再次来到胡某所住的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胡某通常是驾车回家。经过对车辆的确认以及对停车区等的排查,发现胡某当日尚未回家,执行干警便分头在出入口、车库等地进行现场蹲守。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执行干警的等待没有白费,胡某家的灯亮了,来开门的正是这位对生效判决、法院执行无动于衷的被执行人本人。
表明身份后,执行法官进行了释法说理,对胡某躲避执行的行为进行批评。在强制执行,即将被依法实施司法拘留的强大威慑力下,胡某当即就对该执行案件如何履行进行了表态,自愿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支付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