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首例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案件成功执结,同时该案件也是我院探索构建知识产权司法行政快速协同保护机制下推进行政处罚案件强制执行的首次尝试。
2022年4月,重庆某鞋业公司因生产的商品商标侵权,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没收侵权商标商品并处以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鞋业公司不服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过两级法院的审理,驳回了鞋业公司诉讼请求。嗣后,鞋业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催告当事人缴纳罚款均无果,后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我院执行局吴骏东法官协同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及被执行人所在地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上门走访,与向鞋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沟通、释法并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最终公司法定代表人主动通过第三人将罚款缴纳至法院账户。
为推进我市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我院拟与重庆市知识产权局、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部分下辖的11个市场监督管理局签署备忘录,共同加强我市知识产权司法行政快速协同保护工作。该案得以快速执行兑现,也正是司法行政协同配合的结果。下一步,我院将继续进行总结经验,协调深化,推进知识产权司法行政快速协同保护机制机制的快速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