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自由第3天,蒲某顶不住了。他主动联系父亲、姐姐筹款,请他们向法官转达亟待和解的意愿,一改被拘时一脸无畏的行事作派。
申请人杨某与被执行人蒲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标的额38500元。云阳法院于2023年3月成功执行26500元,杨某、蒲某和解约定下欠12000元限期支付,后蒲某逾期不付。10月,杨某要求恢复执行,经查,蒲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其本人杳无踪影,案件无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今年4月28日,杨某联系执行局,称其在磐石镇发现蒲某身影,希望执行干警尽快前往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出动,说明来意后于上午10点将蒲某带回法院。
蒲某辩称近期没有工作,无法履行相关义务,希望另行约定还款期限。执行干警近2小时好言相劝,向其陈明厉害,申请人也表态愿作适当让步,但蒲某态度决绝,坚称自己身无分毫。执行法官遂在双方当事人见证下,对蒲某微信账单进行查阅记录,其账户内没有余额,但近几个月有多次大额转账。面对问询,蒲某闪烁其词,无法作出合理解释。
见多次释法明理、蒲某仍旧面不改色不为所动,法院遂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由,依法对其作出15日拘留决定。当日中午,蒲某被移送拘留。
被拘第3天,执行法官接到拘留所来电,称蒲某“不想再蹲了”,其竭尽所能向父亲、姐姐凑齐8000元,愿一次性给付,请求执行法官从中斡旋,与申请人沟通和解事宜,尽快了结案件。
挂断电话,执行法官当即联系申请人,如实告知情况,提醒其有权益受损可能,也有折价下、拒绝和解的权利。考虑再三,申请人杨某表示愿意前往看守所,视情况再做定夺。
执行局、拘留所干警近1个小时联调,蒲某屡次表态自己“确实经济困难”“父亲、姐姐只愿给这么多”“确实感到抱歉”,同时恳请杨某“大人大量”“再降一点点”。
法官从时间、经济两方面向杨某提出居中建议,并再次重申相关权利。经慎重考虑,申请人杨某表示蒲某已经历拘留,一定程度上受到惩罚,同意以8000元了结该案,双方签字确认,蒲某现场微信转账8000元,该案以执行完毕结案。
失去自由的滋味,蒲某算是真切体会到了。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在此,法院也要提醒那些尚还抱着侥幸心理的被执行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有钱应偿还,即便真的暂时没钱、生活困难,也应及时、充分与债权人就还款形式、期限作沟通交流并全力履行承诺。以身试法,必将作茧自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