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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组学习丨大兴调查研究 推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重庆法院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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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辉、李函殊、蹇懿  发布时间:2024-08-27 10:26:03 打印 字号: | |

8月20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4年第7次学习会,再学习再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贯彻市委、最高法院有关部署要求,谋划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调研事宜。市高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永利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第九章“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第十三章“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传达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要求,传达学习市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读书班精神。市高法院研究室负责人围绕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重要改革文件,重点就《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调研方案》作工作汇报。班子成员就如何做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调研谈认识、谈打算。

李永利指出,大家的发言有思考、有认识、有责任、有要求,明确了思路,做好了结合,要围绕自己分管领域工作,搞好调查研究,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打下坚实基础。

要准确把握此次调研的重要性,以“深化认识”形成“思想共识”。

一是总书记有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二是提升本领有需要。调研本身是一个体现民主的过程,是一个群策群力、汇集智慧、凝聚力量的过程,是一个以发扬民主保证科学决策的过程。三是开展工作有需求。制定《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在重庆法院历程中具有里程碑、划时代的重要意义,既是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全面贯彻落实,也是主动争取市委支持,进一步推动重庆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宝贵契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开展好这次专题调研。

要准确把握此次调研的目标性,以“问题导向”引领“调研方向”。

要坚持目标导向。开展此次专题调研,既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大法官研讨班精神以及即将召开的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的实际举措,也是为高质量起草《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做好充分准备。要坚持问题导向。在调研中掌握上情、摸清下情,牵引推动立审执各条线、高中基各层级整体联动、一体贯彻,实现纲举目张。要发挥主观能动性。调研不局限于方案列举的相关内容,可以根据实际进行充实完善,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

要准确把握此次调研的实效性,以“务实作风”确保“调研实效”。

干在实处就是走在前列。要通过调研成果结构图做实。按照方案阶段性、分步走,全面梳理工作要求,把握历史沿革脉络,总结工作成效,加强审判质效数据分析对比,及时查找问题不足、短板差距,进一步提炼工作目标、提出方法举措,细化量化具体目标,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要通过压实责任做实。把本次专题调研作为“一把手”工程,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主要负责同志主动担负起政治责任率先垂范,班子成员主动领题带头推动,实现“调”以务实、“研”以致用。要通过统筹结合做实。注重与全会精神宣讲相结合,班子成员要带头到基层宣讲全会精神,边宣讲、边调研、边征求意见,及时把上级法院要求传达至基层。注重与脱薄工作相结合,加强对相对薄弱基层法院的督促指导,注重对照工作方案检查目前未完成事项和未销号任务,分析原因、定实举措,完成脱薄工作目标。

李永利强调,要做好本次专题调研的宣传工作,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热潮。要大兴调查研究,提倡各中基层法院、高院机关各部门和干警,结合实际开展调研,切实推动重庆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高法院在家领导班子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一级高级法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市纪委监委驻市高法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及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院长参加会议。

 



 
来源: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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