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心积虑将装载肉类冻货的货车伪装成“绿通车”,骗免高速公路通行费,这一招瞒天过海的伎俩终被识破。近日,忠县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依法判处被告人周某某等七人有期徒刑三年至六个月不等刑罚,适用缓刑,并处25000元至5000元不等罚金。
案情简介
2021年3月至2022年3月,周某某等七人从上海、浙江等地,运输肉类冻货至重庆。为“降低”运输成本,周某某等人在运输目的地附近的高速公路服务区或运输始发地,通过加装或混装绿色蔬菜、水果等产品到货车车厢尾部的方式,将货车伪装成“绿通车”,利用鲜活农产品免费通行高速公路的政策,多次骗免高速公路通行费,涉案金额达1.9万元至30万元不等。
法院裁判
忠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某等七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免高速公路通行费,涉案数额巨大或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鉴于七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积极退赔退赃,具有自首或坦白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犯罪事实、量刑情节,该院决定对七名被告人不同程度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综上,忠县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绿通车”是指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我国实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对“绿通车”免收车辆通行费,以提高鲜活农产品的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更好地解决群众“菜篮子”供应问题。
假冒“绿通车”,骗免高速公路通行费的行为,不仅破坏了高速公路收费秩序,还影响国家惠民政策落实,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予严惩。
在此,法官提示,广大驾驶员要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守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按规使用通行卡,依法缴纳通行费,切勿心存侥幸,因小失大。